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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湖南北路已见利害奏状1132年5月18日 宋 · 李纲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七○二、《梁溪集》卷六六 创作地点: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
今具荆湖南、北路招捕盗贼,拊循归业之民,经营控禦,措置钱粮,已见利害下项:
一、准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司关:荆湖南路友约六万馀人,马数千疋,船数千只,见在潭州
李宏约一万馀人,见在岳州
曹成约十万馀人,见在道州
刘忠约一万馀人,见在岳州平江潭州浏阳界出没作过。
胡元奭三千馀人,见在茶陵界上;
冬至馀党五千馀人,见在郴、连界上。
荆湖北路杨华约一万馀人,雷进约八千馀人,刘超一万二千馀人,见在鼎、澧州界。
已上约二十馀万人。
其馀接境去处,千百为群,又不在此数。
盗贼之众如此,非得重兵制禦弹压,使之畏威,不敢猖獗,然后可以招纳为用,而遽欲以恩意姑息怀之,臣未见其可也。
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临以重兵,理当听命。
访闻马友一项人马即日见在潭州,视诸处头项颇为循理,宜先次招纳,稍加旌赏,以劝其馀。
刘忠一项人马号白毡笠,即日见在岳、鄂、潭、袁诸处界上屯泊,出没作过,自知罪大,不能自新,尝于旗上有「永不伏招安」之语,此一项最为桀黠猖獗,数州之民皆被其害,宜先次讨荡,使其馀知所惩创。
胡元奭一项已为提刑吕祉会合杀散,刘超一项已为鼎州帅臣程昌禹遣兵逼逐出境,未知所向。
自馀李冬至、钟相馀党,杨华、雷逐项贼火,招纳讨定,当随宜措置外,惟曹成一项狡狯惨酷尤甚,屡招屡叛,所至一人为梗,靡有噍类。
即日见已起离道州,侵犯广西贺州界分。
缘广南州县素无城郭,人兵孱弱,深虑乘虚远引,为二广之患。
宜先遣晓事官吏使赍朝廷所降敕榜、黄旗、金字牌先去抚谕,示以祸福,许之自新。
如听伏招纳,即依金字牌上圣旨处分,将所劫掠及老弱不堪披带人,经所属给据放散外,其实堪披带出战人结成队伍,并听宣抚司使唤,具首领姓名推恩外,其首领理须拨隶诸将下随材录用。
不堪披带出战,尚堪执役之人,合刺充厢军,分隶诸州。
其拣退老弱不堪执役之人,给公据放散。
如系西北人无业可归,合就近分送州县居住,将天荒、户绝抛弃、转徙、逃亡系官田土,措置给与耕种,借贷种粮,存恤得所。
东晋朝北方流人皆置侨寓州军以处之,盖流人与土著盗贼不同,放散则无所归,又须结集为盗,全藉州县官用心循拊,自当复为良民。
伏乞朝廷更赐详酌指挥
李宏一项,元隶马友,今已将带一行人马擅住岳、鄂,亦乞依此施行。
如不伏招纳,依旧作过,即乞多发兵将,会合掩杀,以殄灭为期。
如此,则荆湖盗贼,不踰时可定。
缘臣所得圣旨指挥,令相度由广东前去之任,因令抚定广南州军,见已具奏申明,若自广南前去,即荆湖事无由措置,深虑有失机会。
伏望圣慈特降睿旨,作朝廷行下,付福建江西荆湖路宣抚司密切措置施行。
一、勘会荆湖南北路州县居民,近年以来,初遭钟相、孔彦舟作过,迁徙失业,重以马友、曹、李、刘忠、刘、杨华、雷十数头项蹂践搔扰,民不聊生。
湖南潭、衡、全、邵、道、永、郴、桂阳,湖北岳、鄂、鼎、澧并属县等,例皆残破,民居存者百无一二。
田土荒芜,财用匮乏。
将来盗贼平定之后,若不极意招集料理,使之归业,开辟耕凿,以望岁丰,则破残州县卒难就绪。
欲乞朝廷特降敕榜,晓谕应归业之民,委实曾经兵火不曾种莳去处,与免将来苗租税;
无力耕种、贫不能自存者,官贷种粮,随物力等第约度数目支给,候将来成熟,随料回纳入官。
逐州见今起发上供钱绢银等,委是无从而出,特与权免一次。
检踏田土,支散钱粮,官吏奉行,不得灭裂搔扰,重寘于法,实惠及民,使一方晓然知朝廷德意所在。
契勘荆湖土地沃衍,最为出产谷米财物去处,止缘累年盗贼失于措置,遂至凋敝。
朝廷稍宽目前之急,不惜赈贷之费,假以年岁,渐次复旧,国用何患不饶?
如合圣意,伏乞特降指挥施行。
一、荆湖之地绵亘数千里,南通二广,西引四川,北控襄汉,东接江淮,自昔号为上流诸葛亮谓之用武之国。
今朝廷保有东南,制御西北,荆湖诸郡如鼎、澧、岳、鄂、连、荆南一带,皆当屯宿重兵,倚为形势,使四方之号令可通,襄汉之声援可接,乃有恢复中兴之渐。
福建江西荆湖路宣抚使司之兵,将来平定盗贼之后,复还行在。
臣画一内依所降指挥踏逐,乞兵不满万人,若到本路,兼得岳飞、吴全、韩京、吴锡等兵,方能仅及二万之数,分屯布俵沿江要害去处,深虑不及。
伏望圣慈许臣候到本路相度形势,图上方略,别行申请。
一、契勘荆湖两路,当盗贼兵火之后,物力大屈。
今来养赡官吏军马,振贷归业之民,修治官府城壁器仗之类,百色用度,并皆未有指拟去处。
朝廷欲以二广经理荆湖,固为得策,然广南素号薄瘠,米谷不多,财用窭乏,加以比年应副朝廷须索,尤觉困匮,借使竭力刬刷,所有几何?
今又盗贼未弭,道路不通,卒未可以那移应副。
近准尚书省劄子,许于吉州榷货务支银一万两,钱一万贯。
此但可以支目前之用,若要支梧年岁间,非于江西邻近湖南州郡权宜应副,决不能有济。
伏望圣慈特降睿旨,令于筠、袁、虔、吉等州应副米十万石,于转运司吉州榷货务应副银五万两、钱十万贯接续支使,庶几不致阙误。
右谨录奏闻,伏望敕旨。
开具钱粮兵马盗贼人数乞指挥施行奏状1132年6月 宋 · 李纲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七○五、《梁溪集》卷七○ 创作地点: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
检会臣自置司以来节次被受朝省劄子,备奉圣旨,皆令取道广东,抚定州县,候孟庾、韩世忠措置盗贼了日,前去潭州之任。
后来缘曹成贼马侵犯二广,续降指挥令臣往广东捍寇,保护一路。
臣遵依圣旨,取便道发往广东,行次建昌军南丰县,准御前金字牌降到枢密院劄子,枢密院奏,勘会曹成已自桂阳监江西,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,其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,依元降指挥,便可径赴潭州新任。
奉圣旨,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往潭州之任,仍令孟庾、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,交割与李某讫,发来赴行在。
臣亦已遵依圣旨,改路由抚、吉州前去之任,乞于衡、永州驻泊,已具奏闻外,窃详前件指挥与前后所降指挥不同,必谓曹成已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,赴军前区处了当,其馀盗贼不难招捕,所以令孟庾、韩世忠疾速措置事宜,交割与臣讫,发赴行在,及令臣取径路往潭州之任。
臣今行次抚州,节次据探报,体问得曹成见与岳飞相持于全、邵间,徒党散漫,桂阳、郴、永皆被其害,即未曾赴福建路宣抚司招抚
及承福建路宣抚司关,据探报,曹成贼马近自广东复回湖南,在全、邵州武冈军上下,岳飞见在衡州
又体问得马友昨在潭州,虽擅行辟置官吏,拥众自防,蚕食诸邑,然又受朝廷恩命,若以重兵临之,决可招抚,全得其众,分隶放散。
今闻马友为李宏所图,并其军马,多备舟船,般载见在钱谷,舣泊岸下。
虽未见得的确因依,缘既有变动,与前日事体又复不同。
其马友徒众不伏李宏招收者,依旧散为盗贼,劫掠诸县,其馀仍旧团聚潭州,及据岳飞申,亦称马友为李宏所杀。
又据探报,刘忠见据岳州、平江一带,近复多聚舟船,屯泊君山,虽遣人至福建路宣抚司军前,愿就招抚,决难保信。
其馀杨华、雷进、杨么郎、钟相残党、彭铁大、邓装等,皆在逐处作过如故。
及别有数项盗贼,不得头首姓名,藏泊洞庭湖等处,时到潭州城外出没抄掠。
据前件探报事节,即是曹成贼马初未曾招抚了当,及其馀盗贼头项不一,万数浩瀚,恐非旬月间所可措置。
若朝廷且令孟庾、韩世忠在荆湖两路措置盗贼,净尽,其势尚须数月,方可结绝。
臣若发赴本路,于衡、永州驻泊,缘孟庾、韩世忠已自吉州湖南路,亦分拨军马由衡、永州前去,钱粮阙乏,难以供赡。
检会昨降指挥孟庾等申,今来除李某宣抚荆湖,其本路军旅钱粮措置事务等,显有相妨。
奉圣旨,福建路宣抚司如到荆湖应措置事务,合从本司施行,候将来本司班师回军日,即合从李某措置。
缘有前项指挥两司难以同在一路,于措置盗贼及防秋等事,皆有相妨。
臣合与不合依元降指挥,少候孟庾、韩世忠措置荆湖盗贼了当日前去交割。
万一朝廷有防秋警急事宜,速欲得孟庾、韩世忠班师赴行在,及孟庾、韩世忠体朝廷之意,逐急将荆湖盗贼曹成、李、刘忠等逐项剧寇量行措置,便将职事交割与臣,缘臣见今军马单少,钱粮阙乏,兼防秋之期已迫,全然未有指准。
昨具奏乞差拨九项军马及乞支拨钱粮,虽蒙朝廷摘那应副,后来他司占留,朝廷改差,并未曾拘收到一人一骑。
虽蒙朝廷降下许拨钱粮,只是数目,未有可以指拟支拨去处。
若非特降指挥,依臣近奏所乞存留岳飞一项人兵,且在本路驻劄,措置群盗,将朝廷已拨到军马更不改差,不许他司占留,尽数拨还,并臣续踏逐到胡友、毛佐两项人兵特赐差拨,贴成元指挥二万之数,委是军马单少,不足以防秋,捍制盗贼。
检会近降指挥福建路宣抚司将来班师日,应干钱粮、银绢、祠部官告等,除量度合用数外,尽数桩留,拨付本司,依臣近奏,乞更赐约束,不许别作名目占破,托以羡馀为名,献纳朝廷,尽数充拨本司支用。
如是馀剩数目不多,支用不足,若不于江西转运司邻近州郡支拨应副,目前支遣委是钱粮阙乏,不足以赡养军马。
窃缘招捕盗贼,控扼要害之地,分布防秋,以军马为先;
养赡军马,以钱粮为急。
臣今将节次所准朝廷降到指挥乞差拨军马钱粮朝廷已未应副数目,荆湖见今盗贼人数,逐一开具声说在后,伏望圣慈详酌逐项事理,明降处分施行。
谨具下项:
一、本司节次被受尚书省枢密院劄子、降到圣旨指挥
尚书省劄子:孟庾、韩世忠总率大兵由袁、洪州前去湖南措置盗贼。
今来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前去之任,经由路分,理合照应。
四月七日奉圣旨,令李某将带军马,相度由汀、道州,就令抚定经过州郡,前去之任。
枢密院劄子:勘会曹成贼马侵犯广南作过,广东兵马单弱,窃虑逼逐侵扰,事不可缓。
奉圣旨,令李某依已降指挥,疾速往广东置司捍寇,候孟庾、韩世忠抚定群盗讫,前去潭州之任。
枢密院劄子:孟庾等申,本司系宣抚福建江西荆湖路,内荆湖路今来又除李某宣抚,本路军旅钱粮,辟置官属,措置事务,行移文字之类,显见相妨,伏望朝廷详酌施行。
勘会福建江西荆湖路宣抚司,如到荆湖路应措置事务,合从本司施行,候将来本司班师回军日,即合从李某措置,自不相妨。
奉圣旨劄下逐司照会。
枢密院劄子:勘会曹成已自桂阳监江西,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,其荆湖、广南路宣抚使李某依元降指挥,便可径赴潭州之任。
奉圣旨,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便可赴潭州之任,仍令孟庾、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,交割与李某讫,发来赴行在。
契勘臣自置司以来,被受朝省劄子、降到圣旨,并令由广东前去之任。
盖缘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同在一路,诸事相妨,及朝廷方以重兵委孟庾、韩世忠措置荆湖盗贼,故每降指挥,必令臣候孟庾、韩世忠抚定盗贼了日,前去之任。
今来近降指挥,以曹成已就招抚,令臣更不经由广东,取径路前去潭州之任。
今据诸处关报,曹成见在全、邵等州,与岳飞相持,元未招抚了当,其馀盗贼刘忠、李宏、雷进、杨华、杨么郎、钟相残党、邓装、彭铁大等亦未曾招捕了绝。
孟庾、韩世忠近方自吉州发遣军马前去湖南措置,臣若径往潭州之任,其两司同在一路,委有妨碍。
又闻潭州见有李宏、马友之变,未见的确因依,非得重兵,难以弹压。
伏望圣慈详酌事宜,令臣依累降指挥,且往广东措置,或在虔、吉间,少候孟庾、韩世忠措置盗贼了当日,前去交割。
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施行。
一、本司被受尚书省劄子,许依江东安抚大使吕颐浩画一事件内一项踏逐差兵二万人,寻行踏逐,奏乞差拨,及蒙朝廷应副人数:
辛企宗下人兵约四千馀人;
阎皋下人兵约一千五百馀人;
朱师闵下人兵约一千馀人;
郝晸下人兵约七百馀人;
李山下人兵约一千馀人。
枢密院劄子,奉圣旨,朱师闵军马见在神武中军使唤,郝晸人兵已降指挥差充孟庾亲兵,李山见差出干事外,辛企宗、阎皋旧管人兵,除已随孟庾、韩世忠前去湖南外,其馀见隶企宗所管,并依所奏,拨与李某使唤。
本司寻关送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,依圣旨指挥差拨,得回文,但称已节次起发往荆湖南路,并不曾差到。
窃缘臣昨系往广东抚定州县,故所降指挥辛企宗下人兵除已随孟庾、韩世忠前去湖南外,其馀差拨与臣使唤。
今来臣依近降指挥,取径路往湖南潭州之任,所有辛企宗、阎皋下兵合尽数拨赴本司,伏乞特赐指挥
岳飞下人兵约一万馀人;
韩京下人兵约一千馀人;
吴锡下人兵约一千馀人;
吴全下人兵约七百馀人。
枢密院劄子,除岳飞已召赴行在外,韩京、吴锡、吴全下人兵候随逐岳飞讨捕曹成了当日,拨付李某使唤。
寻劄付岳飞,照会差拨。
未有回报间,续准枢密院劄子,奉圣旨,江州系紧切控扼合屯重兵去处,令岳将带本部并韩京、吴锡、吴全军马前来江州驻劄。
本司近已具奏申明,荆湖盗贼招捕全未见次第,韩世忠、岳飞两项重兵名将一旦尽去,窃虑群盗益无忌惮,势必猖獗。
乞令岳飞于本路驻劄,措置盗贼,及将韩京、吴锡、吴全军马依旧拨还本司,充防秋使唤,伏乞特赐指挥
张忠彦下人兵二千馀人;
杜湛下人兵八千馀人。
枢密院劄子,许从本司勾抽使唤。
张忠彦人兵多系冗滥,朝廷见劄付臣,有「痛行沙汰」指挥
本司遣使臣广东岳飞处根寻,未有回报,不知存在去处。
杜湛下元蔡州将兵,止系二千馀人,随逐程昌禹前来鼎州,又招安彭筠下五千馀人,已系本路指准防秋人数,兼鼎州见有盗贼,难以全行勾抽。
目今湖南道路不通,差人前去勾抽未得,伏乞照会。
契勘本司陈乞九项人兵,蒙朝廷应副五项,及别差到杜湛、张忠彦两项军马。
辛企宗、阎皋下人兵系福建路宣抚司占留,未曾发遣;
韩京、吴锡、吴全三项系朝廷改差;
杜湛、张忠彦两项见行勾抽未得。
所有元降画一指挥许差二万人数,除任仕安一项军马二千七百馀人见带随行外,其馀累次奏请,并未曾得一人一骑。
目今湖南盗贼众多,防秋已近,深虑有误国事,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施行。
一、本司初置司日,蒙朝廷降到激赏钱银,及依吕颐浩江东安抚大使日岁计钱米都数,及本司陈乞于江西邻近州郡支拨钱米应副,日下支用数目:
尚书省劄子:于福建路转运司支钱二万贯,充沿路些小犒设支用。
见已支到,于降赐库收掌支用。
尚书省劄子:于吉州搉货务支银一万两,钱一万贯,充激赏支用。
累移文榷货务,但称阙乏,至今并未曾支到。
尚书省劄子降下申请画一,内一项:依江东安抚大使例,钱四十万贯,米二十万硕,充一岁支用。
缘本路州军累经残破,全然阙乏,虽已差官于广南东西路刬刷,缘道里窎远,目下无以应副支遣。
乞候依近降指挥,于孟庾处交割馀剩钱粮。
如数目不多,支用不足,即乞许臣于江西转运司及筠、袁、虔、吉州先次拨米五万硕、钱十万贯应副目下支用,庶几临时不致阙误。
伏乞特赐指挥
尚书省劄子:本司奏,乞令福建路宣抚司候将来班师日,将馀剩钱粮,及以前朝庭降赐,及别路取拨到钱米、银绢、度牒、官告等,并乞桩留,拨付本司,所贵就近应副。
奉圣旨,令孟庾、韩世忠抚定荆湖南北路盗贼班师日,量度合用数外,尽留与李某。
劄送本司施行。
福建路宣抚司已有指挥,催促措置湖南事宜,交割与臣,发赴行在。
窃虑班师在近,其上件馀剩钱米、银绢、祠部官告等,乞特降约束,令不得别作名目占破,及以羡馀献纳朝廷,尽数拨付臣,充经理荆湖之资,应副军期支遣,伏乞特降指挥
契勘前项财用,并是指准的确合用之数,除福建转运司应副到钱二万贯文外,所有其馀数目,若非朝廷特赐紧切指挥,深虑只成虚文,有误指准。
伏望圣慈特降睿旨,速赐施行。
一、本司据福建路宣抚司湖南北两路诸处申,探报荆湖南北两路见今盗贼人数及作过去处:
曹成,约有十万馀人,自道州侵犯贺州及封、连等州,为岳飞杀败。
见今分作数项,在全、邵州武冈军、道州、永州等处屯泊作过,即未曾就福建路宣抚司招抚了当。
马友,约有十万馀人,元占据潭州,分拨徒众于外县及衡州等处就粮,近为李宏杀并,目今徒党为李宏招收者依旧团聚潭州,及不伏招收之人,四散虏掠作过。
刘忠,约有三万馀人,元在岳州、平江潭州、浏阳等处据险出没作过,近闻福建路宣抚司大兵到来,聚集舟船于岳州君山屯泊,访闻曾遣人至福建路宣抚司愿就招抚,缘本人自知罪大不赦,决难保信。
李宏,约有一万馀人,元系马友下统制官,引兵叛去,占据岳州
近闻与潭州通判张掞合谋杀戮马友,并其军马,未见诣实因依,见在潭州
杨华,约有一万馀人,见在鼎州潭州益阳县界出没作过。
雷进,约有八千馀人,见在鼎、澧州潭州界上出没作过。
杨么郎,约有五千馀人,见在潭州界上出没作过。
钟相残党,约有一万馀人,见在鼎州澧州界上出没作过;
邓装,约有三千馀人,见在郴、连州界上出没作过。
彭铁大,约有数千人,见在桂阳县界上出没作过。
契勘前项剧贼十馀头项,众数十万,皆是累年占据湖南州县作过之人。
其馀不得名字,于洞庭青草湖藏泊出没作过;
及诸处小盗,千百为群,不可胜数。
今来福建路宣抚司承朝廷指挥,催促措置,窃虑非旬月内所可了当。
若便行交割与臣,非得岳飞一项军马于本路驻劄,同共措置,及臣累奏踏逐人兵,特降指挥尽数差拨,凑足元降画一指挥二万之数,实难以招捕前项盗贼,及措置防秋等事,深恐决致误事。
伏望圣慈检会臣近奏,特降睿旨施行。